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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校高考招生工作通知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实行自主招生招生管理机制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的规定,结合我校录取高考考生的实际,现就普通高校2018年招生录取工作予以通知如下:
一、招生总量
按照《办法》要求,我校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总量为3000人。
二、招生范围
招生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内普通高中毕业、专科毕业和普通本科院校本科毕业生。
三、录取对象
本次招生计划适用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籍普通高校毕业生。
四、招生方式
1.综合成绩排名法:根据考生填写的报名表和录取排序,按照考生总体综合分数进行排序,配合实施招生计划,由高分录入低分淘汰,确定录取名单。
2.实事求是素质考察法:以招生单位的质量为核心,对合格考生的学习成绩、艺术水准、体育特长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并予以评价。
五、报名方式
考生可登录我校官网报名或在以下报名机构进行报名:
(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考试院
(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县(市)考试院或其他招生单位
六、报名时间及报考要求
1.报名时间:2018年7月1日-7月31日;
2.报考要求:
(一)考生必须提交有效的身份证明;
(二)考生必须准备有效的高考成绩单;
(三)考生自行维护自身信息安全,不得使用他人信息进行报名,否则将被取消考生资格。
七、其他
1.报考者应于报名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学校指定报名窗口领取录取通知书;
2.若考生未收到录取通知书或未于规定时间到指定窗口领取录取通知书,将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特此通知。
清华大学
2018年7月1日
总结:以上是编辑:【阳光女孩】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普通高校2023高考招生工作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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