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怎么核算》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所得税汇算清缴招待费扣除标准,2、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要调整,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中业务招待费扣除比例,4、年度所得税汇算招待费是怎么计算,5、企业所得税业务招待费的计提基数,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怎么核算_www.zgtax.com
1. 招待费扣除基数为以当期发生的招待费之和,但招待费不在范围内的服务费、旅费和餐费均不在此项定额扣除之中,原则上不予认定为专项附加扣除;
2. 招待费的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人每次500元,每月累计限额为3000元;
3. 所得税汇算清缴所扣除的招待费数额,应当从被汇算缴纳所得所得税的销售收入和业务收入中扣除;
4. 扣除招待费的合法性一般可以随着进行一定武官审查,但无论什么原因,招待费税前扣除限额为每人每次500元,每月累计限额为3000元。
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扣除是有限额的,按照税法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比如企业收入额1000万,是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10万元,10万*60%=6万,1000万*5%=5万。企业所得税前可以扣除的金额为5万元。
总结:以上是编辑:【微雨燕双飞】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业务招待费扣除基数怎么核算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