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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的内容是什么
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的内容包括:1.押金;2.预付款;3.分期付款;4.其他支付款;5.租金收入;6.保险索赔;7.利息收入;8.投资收益;9.未收账款款项; 10.其他应收款项;11.卖方应收款;12.房地产租赁收入;13.不动产期付款;14.其他固定资产回租收入。
其他应收款主要核算的内容:
应收的各种赔款、罚款。如因企业财产等遭受意外损失而应向有关保险公司收取的赔款等;
应收出租包装物租金;
应向职工收取的各种垫付款项,如为职工垫付的水电费、应由职工负担的医药费、房租费等;
存出保证金,如租入包装物支付的押金;
其他各种应收、暂付款项;
其他应收款是指企业除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以外的其他各种应收及暂付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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