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开出去的专票对方已做账未认证怎么作废》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专票已做账,未认证,2、开的专票对方没有认证怎么办,3、开出去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对方未认证,4、专用发票对方未认证怎么冲红,5、已开专票对方已认证怎么红冲,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开出去的专票对方已做账未认证怎么作废
可以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26条规定“发票的开具单位有财务会计记账义务,用发票作记账的单位应当于记账日起60日内,向开具发票单位提出专票认证要求”,将发票原件、抵扣凭证及银行回单等相关资料一并抄送当地税务机关处理;
税务机关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未能提出认证要求的,视为对发票内容无异议,开具单位继续认定有效”,并作出发票作废的处理。
总结:以上是编辑:【时尚女孩】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开出去的专票对方已做账未认证怎么作废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