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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体产权转让分支机构如何纳税处理
产权转让分支机构的税收处理也是要结合具体情况而定的,一般来说,需要根据分支机构的具体经营范围和属性,明确确定分支机构是否应当独立纳税。一般来说,分支机构应当缴纳其在中国境内的税收收入,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申报纳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企业全部产权不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2]420号)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增值税的征收范围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是整体转让企业资产、债权、债务及劳动力的行为,因此,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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