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时间:2024/2/20 3:56:32 编辑:福途教育 标签:会计师

榜单说明:福途教育网榜单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统计及人为根据市场和参数条件变化的分析而得出本站站内排序,排名不分先后,仅供参考。

2024年【会计师】申请条件/费用/专业咨询 >>

会计师申请条件是什么?会计师费用是多少?会计师专业都有哪些?

点击咨询

    本文解答了关于《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例,2、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3、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较合理,4、分公司与总公司的所得税如何分摊,5、分公司和总公司所得税税率一样吗,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

    个人所得税的分配规定:发生所得的单位代扣代缴,所得者实际缴纳的税款属于有关单位。实体企业,其分支机构和总公司分别由其分别负责纳税和申报,纳税义务和所得税不能划分、不能累积。实体企业分支机构和总公司应以它们所从事的业务所得为准确来源,分别按照规定缴纳针对这一具体业务所得的税款。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

    可以看下填表说明:

    季度申报时候:

    1.第16行“总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的总机构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6行=第17+18+19行。

    2.第17行“总机构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15×总机构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7行=第15行×总机构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总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总机构分摊比例填报。

    3.第18行“财政集中分配应补(退)所得税额(15×财政集中分配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8行=第15行×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25%,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财政集中分配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财政集中分配比例填报。

    4.第19行“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分摊所得税额(15×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__%×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__%)”:根据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第19行=第15行×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部门分摊比例。其中: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经营的汇总纳税企业“全部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50%,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内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确定的分支机构分摊比例填报;“总机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部门分摊比例”按照设立的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部门在参与税款分摊的全部分支机构中的分摊比例填报。

    5.第20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比例”: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比例”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的分配比例。

    6.第21行“分支机构本期分摊应补(退)所得税额”: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分支机构填报其总机构出具的本期《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所得税分配表》“分配所得税额”列次中列示的本分支机构应分摊的所得税额。

    总结:以上是编辑:【汤晏】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
了解 【会计师】更多资讯
以上手机版 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较合理) 小编为您整理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分公司和总公司的所得税怎么分配比较合理)的全部内容,以上内容仅供参考。
上一篇:如何理解担保余值(担保余值在金额上等于什么)
下一篇:自学会计该怎么入手(自学会计该怎么入手,初中毕业可以吗)

热门推荐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