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意思,2、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3、解散诉讼什么意思,4、解散公司诉讼不予受理,5、解散诉讼案件诉讼费如何收取,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不予受理的情形有以下几种:
一是没有管辖权:申请解散诉讼的案件管辖权在本法院,但人民法院对这一案件管辖权不存在。
二是不构成解散诉讼条件:申请解散诉讼的确有案件管辖权,但该案件的实质事实、认定成立标准和证据等都不构成解散诉讼的立案条件。
三是无权解散:该案件符合解散诉讼立案条件,但没有有关法律规定可以解散诉讼,或者没有司法机关有解散诉讼的管辖权。
四是被解散案件中的诉讼起诉权被确实存在:申请解散的案件确有解散的条件,但被解散的案件中的诉讼起诉权实际上仍然存在,继续存在,仍有可能发生,或者被解散的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仍然存在,仍有可能发生损害行为。
总结:以上是编辑:【郑锦涛】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解散诉讼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情形是什么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