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解答了关于《营改增后建筑业新老项目共同运作如何纳税》相关内容,同时关于1、建筑业老项目和新项目如何计税,2、建筑企业新老项目,3、建筑业新老项目如何界定,4、建筑企业新老项目核定标准,5、建筑企业新老项目核算是否分开,的相关问答本篇文章福途教育网小编也整理了进来,希望对您有帮助。
营改增后建筑业新老项目共同运作如何纳税
建筑业的新项目采取应税率,老项目继续按原税负率征税,具体办法如下:
一、新项目纳税
1、根据建筑行业税负改革方案,全面实施建筑行业应税率改革。根据有关规定,本行业新设立的项目实行应税率方式,取消原有所得税专项附加和附加税,恢复增值税普通销售模式,将新增的销售额开票后计入增值税征税管理。
2、根据《增值税税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本行业新设立的项目应实行应税率征收:建筑施工类型按3%税率征税,施工管理类型按6%税率征税,工程设计类型按10%税率征税。
二、老项目纳税
老项目按原税负率继续征税,不受新项目税负改革方案影响。根据《增值税征收管理办法》,老项目建筑施工类型依据税务机关出具的《增值税税率证明》凭税率计算增值税,已办理《增值税税率证明》的施工单位的建筑施工按照5%税率征税,施工管理、工程设计类型按照10%税率继续征税。
总结:以上是编辑:【熊雨霖】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营改增后建筑业新老项目共同运作如何纳税
》优质内容解答希望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