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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企业分包发票的开具问题
发票的开具,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分包是一个相当重要的问题。根据《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分包承包方所出具的发票,应当按本办法的规定和税收有关规定进行开具、抄报。
具体来说,建筑施工企业分包的发票开具流程如下:
1、建筑施工企业分包方确定实施建设工程的费用,向建筑施工总承包方支付结算费用,如果为现金支付的可以不开具发票,如果是用票据支付的应该开具发票。
2、分包方在收到建设工程支付结算费用之日起七日内,出具《建设工程支付审定表》并由总承包方签字盖章,准备好完税凭证,分包发票开具申请。
3、分包发票申请书完成后,发展和改革委、税务机关审批通过,并发文到税务机关核验签字。
4、税务机关审核完成后,分包发票开具申请书审核完成,在此之前,需要发展和改革委对费用进行审定。
5、最后,税务机关通过后将发票注册登记,由分包发票开具方实施发票开具,并继续进行税费征管。
总之,建筑施工需要按照正规流程办理发票开具,并进行合法税收征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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