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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分录
国家财政部规定的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固定资产的分录如下:
1、购买固定资产:
(1)购买固定资产时,记购买费用科目为“应付账款”,金额为购买固定资产所支付的总金额。
(2)在“固定资产”科目下增加住房、土地、厂房、机器设备和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科目,金额为原定价格。
2、建立固定资产:
(1)在“建筑物”科目下增加房屋“建筑物-房屋”科目,金额为土地和建筑物总成本。
(2)在“机器和设备”科目下增加厂房机器、设备、运输工具等固定资产的科目,金额为原定价格。
3、折旧科目:
(1)记“建筑物-房屋”科目下的折旧科目,金额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计算标准计算。
(2)记“机器设备”科目下的折旧科目,金额按照国家规定的折旧计算标准计算。
总结:以上是编辑:【天使在想象中】整理及AI智能原创关于《政府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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